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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法院制定三项措施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7
摘要:近日,华池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步入快车道,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制度、联动机制等方面日臻完善,试点工作开展顺利。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

印象庆阳网讯 近日,华池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步入快车道,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制度、联动机制等方面日臻完善,试点工作开展顺利。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华池县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法院、县民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婚姻登记与婚姻状况信息共享保密制度》,县法院、县妇联决定聘任白雪等17名乡镇(社区)妇联主席为家事审判调解员。

措施一: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华池县家事审判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把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上升为全县重点工作,坚持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的职能调解作用,做好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5月2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龙为组长,政府副县长池军,华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文立为副组长,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妇联及各乡镇为成员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以县法院负责家事案件审判,人民陪审员、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妇联主席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各个行政村确定一名家事案件调解员的家事纠纷动态联动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华池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政法委王书记指出,在试点工作中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大胆改革,增强责任感,推行家事案件繁简分流、家事调查官制度、建立统一的裁判标准,结合司法审判规律,确保家事案件审判的公平、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措施二:建立法院、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与婚姻状况信息共享保密机制。为加强县人民法院与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的保密工作,增强全院干警及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的保密意识,真正实现保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保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华池法院、县民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婚姻登记与婚姻状况信息共享保密制度》。人民法院通过开展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工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