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讯(文/首席记者张红中)6月26日上午,陕西省检察改革试点院首批遴选入额检察官考试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举行。据悉,全省12个改革试点检察院的286名检察官参加了本次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要求进行命题、制卷及阅卷,考试的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关精神;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等知识;检察实务能力特别是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司法实践中常见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考察检察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治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检察官进入员额。 据介绍,根据中央批复的《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我省检察系统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 员额制改革中,只有履行具有司法属性工作的部门才能设置员额。不承担办案职能的部门,不得设置检察官员额。领导干部进员额的,也必须依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到一线办案,实行司法责任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从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规律出发,综合考虑当前各种因素,检察官员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首批检察官员额在30%以内。这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现任检察官,在员额制改革后将暂时成为司法辅助人员。 据了解,今年2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等12个试点检察院按照省委、高检院的要求,依据《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差额择优”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经过前期的思想动员、制定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现进入考试考核阶段。 26日上午8点30分,记者在考试现场看到,我省改革试点的12个检察院的286名检察官精神饱满走进考场,参加笔试。“考试结束后,他们还将进一步接受严格的考核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专业资格审查等程序后才能进入员额。”省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 考试期间,省人民检察院胡太平检察长等人专门到考场进行了巡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