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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让法官有做法官的尊严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地方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其中司法员额制作为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受到了广泛关注。在法院内部,这一改革因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地方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其中司法员额制作为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受到了广泛关注。在法院内部,这一改革因涉及法官的切身利益,更是备受关注,有对其充满期望的,亦不乏对其持保留态度的。

  笔者自2009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协助过刚走上审判岗位的年轻法官,也和有着二十多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学习过。在法院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司法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设计再精良的司法体制也需要一支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司法队伍予以实现。但过去几年作为法官群体中绝大多数的基层法官所面临的司法环境,却让这支司法队伍日益消减,法官流失现象日益加重。作为法律实践者的法官,自身都无法感受到司法权威和尊严,法官职业得不到保障。

  一方面,我国近年来一直强调司法的民主性和司法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当然在我们国家强调司法的民主性有其合理之处,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却忽略了司法的另一个重要属性,即权威性。在推崇着“司法是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同时,却没能给予司法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就导致社会和政府在将大量的社会纷争推向法院的同时,却未授予法院最终解决纷争的权力,不能尊重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权,不能维护法院和法官的最终裁决,法院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大打折扣,法院的判决得不到社会的认同,涉诉信访日益增多,甚至有些案件迫于信访的压力,法院会做大量的工作在判决外寻求解决的途径。长此往复,即使原告到法院起诉,也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甚至有些人在拿到判决后声称“我不上诉,我就要上访”。

  另一方面,法官面临着案多人少,审判工作压力大,非审判任务重的内部环境。基层一线法官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同时承担着大量的非审判工作任务。努力办案,是为了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办案。年均300件的结案数已经让法官失去了当法官的初衷,而机械地沦为了结案的工匠。甚至有一些法官宁愿去完成立竿见影的调宣任务,而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心思在一份裁判文书上。

  笔者认为,作为司法者都无法感受到司法的独立和司法的权威,如何能让适法者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所以,司法改革势在必行。

  经过我国多年的法治建设的积累,现阶段的法院已经做好了进行司法改革的准备。法院的整体水平在提高,大批经过专业法治教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青年进入法院,成为了各级法院的中坚骨干力量。作为青年法官,渴望司法改革为中国的司法体制带来新气象、新希望,愿意将法官这份职业作为自己终身的理想,并为之奋斗;他们也具备足够的司法能力,并愿意不断学习,丰富司法经验,随时准备好接受国家和人民对他们的监督;他们渴望司法独立,希望通过自己的审判工作真正使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当然,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

  青年法官在期待着司法改革的同时,也对自身职业前景有所担忧。当前一些地方司法改革推出后,法官辞职现象仍有增无减,就反映出这种担忧。当然,一个地方的司法改革方案不一定适用于各个地方,每个地方的案件数量和案件特点不同,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司法改革方案,但在改革方案中青年法官应当何去何从,如何度过改革过渡期,如何不打击青年法官的积极性,是司法改革中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

  笔者成为法官助理后,工作更加繁杂,责任也重了。但是相应地主审法官却可以更加专注于庭审和裁判文书,不再为法律事务性工作所累。一些矛盾较大的案件,在经过一份逻辑清晰、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后,没有再出现上诉、上访的情况。

  曾经看到过一篇对深圳福田法院法官的采访:“我很享受做法官的状态。”福田的法官魏巍这样说,“作为法律人,她并不为失去了庭长的权力而失落……她更珍视的是自己在整个深圳知识产权法官中的品牌。未来的理想状态是,律师和当事人‘知道魏法官处理的案子,应该没什么问题,她说多少就是多少’”。这才是法官应该追求的人身价值和职业理想吧!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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