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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回顾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回顾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部署,绘就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蓝图,确定了推进法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2014年,经海南省委主动请缨,中央批准海南成

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回顾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部署,绘就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蓝图,确定了推进法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2014年,经海南省委主动请缨,中央批准海南成为第一批七个“司改”试点省份之一。按照海南司法改革“两个方案”的要求,海南三级法院通过全员参与、全程公开、考试+考核的方式完成了法官员额制选任。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一年多来,海南法院以“三严三实”的责任担当,完成了4个方面45项改革任务。这些改革试点效果如何?用什么标准来衡量?谁来评估?值得研究和思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15个月的改革实践,做一个初步的自我评估,以拓宽视野,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一、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之实践

  海南法院根据海南省管县市的省情和审判业务的连续性特点,经省委批准不再在省内开展分步试点,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抓住法官员额制这一关键环节,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牛鼻子,于2015年1月5日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推开司改试点工作。

  1.攻坚克难,完成员额制改革

  一是科学核定员额。按照法官员额不得突破政法专编39%的刚性要求,预留10%,按高中院38%,基层法院40%的比例分配员额。二是公开选任、程序规范,严把质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以考试+考核方式公开竞争,经遴选委员会审核把关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拟入额法官人选1116人,占全省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4.46%。三是根据选任入额情况重置审判资源,限期到位。按照“方案”规定的人员类别和比例,确定法官、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数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

  2.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责任制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海南省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审判权运行机制。组织岗前培训,解读司法责任制的内容,明确审判责任。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明确主审法官的定位和角色,主审法官、承办人、审判长“三合一”。建立院庭领导办案责任制,明确院庭领导办案指标。建立类案参考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提供咨询。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严格限定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创新建立“案件唯一识别码”,对审判活动做到全程留痕和动态监控。出台《关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海南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执行体制改革。

  实践中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防止司法改革措施碎片化,逐步完善改革措施。一是规范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庭审行为,完善庭审方式,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切实提升审判效率。二是针对部分法院年轻法官入额多的实际,建立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签发前的把关建议制度,减少错漏瑕疵。三是结合信访司法化改革,建立诚信诉讼制度,法官投诉澄清查处制度,防止假诉、恶诉、滥诉,遏制伪证、假证,诬告谋取不当诉争利益行为。四是完善诉讼风险环节防控措施体系,制定了《海南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五是建立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法官业绩进行考评。

  积极探索配套改革措施。试点调解专员聘任制度和专职调解法官制度,合理分流案件,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试行法官助理改革试点,明确法官助理的合议庭角色、工作职责。试行书记员、速录员职责分离改革试点,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难题。资深法官示范开庭规范庭审,提升法官驾驭庭审、实质合议、主持调解的司法能力。设立审委会委员合议庭和委员大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建立法、检两院司法改革试点会商机制,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法庭确认工作。建立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良性互动机制,由律师协会推荐职业操行和社会认可度高的律师试行申诉代理制度,推动涉诉信访从行政化投诉到申诉制度的理性回归。

  3.积极协助做好职业保障及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一是配合省委政法委建立了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制定了工作章程,对法官违法审判行为惩戒制度的建立提出建议。二是对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薪酬制度、落选法官转岗制度,法官延迟退休制度和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办法等制度制定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对法官选任办法、全省法检“两院”机构编制、干部统一管理等相关制度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做好财物清产核资工作,于2015年7月1日完成了移交管理。

  截至目前,海南法院已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司法行为、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等四个方面共45项试点改革任务,在条件较好的陵水县法院开展了全范式试点。

  二、司法改革效果之阶段性自我评估

  司法改革与国家的其他改革一样,是人民群众要求什么,我们就改什么,改革的效果,要以广大群众对个案的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来衡量。因此,我们将考核指标设定为:

  审判执行效率。审判执行效率主要体现为办案的数量与办案的时间上。如:结案率、执结率、当庭宣判率,有无超期审限现象等。

  审判执行质量。审判执行质量主要体现在案件实体质量和程序质量上。如: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维持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执行到位率、卷宗和裁判文书合格率等。

  人民群众认同度。人民群众认同度主要体现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如: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申诉再审率、服判息诉率、执行和解率、公开审判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等。

  审判执行效率、审判执行质量和人民群众认同度三个评估标准缺一不可。据此,海南法院在中央政法委督导、全国人大代表现场视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察、武汉会议检查推进、本院历时两个月的案件质量评查和讲评、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的基础上,高院全面启动吸纳各方意见的调研评估,历时两个月,以三个标准衡量得出初步结论。

  一是审判质量提高,入额法官责任心增强,表现在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服判息诉率提高,并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问题的大量出现。司法改革以来,全省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同比提升1.22%;全省法院申诉信访受理数同比下降4.89%,重大越级上访同比下降30%,上访老户信访同比下降16.2%,集体上访同比下降15.8%,院领导接收信访申诉件下降32.5%。二是审判效率提高。2015年的结案率是96.26%,比2015年提高了0.14%,这在司法改革后法官员额减少28%,案件增长17%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形势下尤为难得。三是群众认同度高。体现在行风评议法院一改两年来连续垫底的评价,海事法院在省级行政执法与司法单位中名列第二,高院第四,不少中基层法院在本级评议中都名列前茅;法院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通过率达96.68%,为9年来最高;队伍管理规范,违法违纪虽仍有出现但大幅下降。

  自我评价是,法官责任心增强,审判质量效率提升,队伍人心稳定,司法改革效果初显。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四个短板,需要深化改革,予以逐步解决: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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