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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法23年来首修 增设法律责任专章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红十字会法23年来首修 增设法律责任专章-新闻频道-和讯网

  本报见习记者 于淼报道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增加了“建立经费、物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条款,进一步完善了红十字会的监督机制。

  据了解,这是自红十字会法颁布23年以来第一次大修。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红十字事业频频出现问题,负面事件使得公众对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大质疑。因此,迫切需要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中国红十字事业需要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研普华研究员邱少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到现在已经二十几年了,原来的法律当中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例如,主要职责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会员管理、志愿者管理、统一标识管理是否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违反红十字会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否需要进一步强化等。”邱少梅补充道。

  通过修订红十字会法,规范红十字会一系列制度,将弥补原有的一些监督机制漏洞。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对社会监督和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和信息公开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监督、政府监督、捐赠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综合一体的监督体系,切实起到监督实效。将有利于“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有利于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感召力。

  修订草案还增加法律责任一章,明确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红十字会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此,邱少梅告诉记者,现行的红十字会法没有就“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违反红十字会法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追究。这次修订草案新增“法律责任”一章,不仅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追责,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红十字会法也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追究。

  “这些法律条款是对红十字会发展的法律层面的保障措施,对保护红十字会品牌、标志、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有重要的作用。”邱少梅强调道。

  邱少梅还指出,修订草案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弥补了现行法律缺少法律责任专门规定的欠缺。一是明确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红十字会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红十字会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是我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标志,是我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与时俱进,不断进取发展的需求,也是我国红十字会事业与国际红十字会事业接轨的重要一步。

  总体来看,这次修订草案是对促进我国红十字会事业不断获得更大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关于红十字会的性质,地方红十字会的法人资格,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未列入法定职责等一系列问题,希望通过此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各方讨论,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邱少梅补充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