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专业方向为“国际金融法”,2010年设立,2013年纳入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方向调整为“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 主要专业课程: (一)通识教育模块: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政治学通论、社会学通论; (二)法学模块:法理学、普通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刑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文书(法律写作与文献检索)、竞争法学、经济法学、税法学、公司法学(英语)、比较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银行法学(英语)、保险法学、信托法学、票据法学、国际金融法学、商法总论; (三)金融财会模块:金融市场学(英语)、国际金融(英语)、会计学(英语)、公司财务、货币金融学; (四)数理统计模块:经济数学、应用统计学; (五)金融法律实务模块:商事法律实务、法律与金融发展、金融犯罪研究、法与经济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