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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底前市州配齐法律服务专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8 月底前市州配齐法律服务专区,法律服务 专区 政务服务

(原标题:8 月底前市州配齐法律服务专区

昨(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即日起,省司法厅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深化“两学一做”,开展“争当学习标兵、争当改革先锋、争当服务明星、争当廉洁模范”(四个争当)服务技能竞赛活动。活动要求,8月底前,市(州)政务大厅要全部建立法律服务专区;12月底前,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专区要达到50%以上。

打造一批服务明星

截至5月底,我省已有12个市州、48个县政务中心已建立法律服务专区。活动要求,各窗口服务单位要通过优化流程、开展并联审批、运行网上电子政务大厅,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路乃至不跑路。要通过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微笑服务,让办事群众感觉主人翁般的尊重。要通过灵活开展延时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等新的服务方式,让群众不仅办成事,而且心情舒畅。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四川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司法行政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审查细则》等规章制度,提升窗口服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底省司法厅将根据“四个争当”活动开展情况,集中表彰一批服务明星和先进集体。

加快法律服务专区建设

法律服务专区是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平台,也是群众的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救济平台。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12个市州、48个县政务中心已建立法律服务专区,1万多个乡村建立了法律服务代办点(“一村一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

活动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功能建设,8月底前,市(州)政务大厅全部建立法律服务专区;12月底前,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专区50%以上;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级(社区)服务代办点探索推广“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做法,实现法律服务功能,为办事群众提供“增值政务”服务。同时,各地要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服务专区的认识,要精心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优秀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进驻专区,配齐配强专区力量;要细化工作内容,将法律服务专区的工作内容条目化;要制定管理办法,让工作具体化、标准化;要加强沟通协调,与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工作协调制度。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