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掌舵后的首份“两高”报告如期完成了,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改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我们相信,以过去一年来颇有成效的司法改革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掌舵后的首份“两高”报告如期完成了,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改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来 自 西 陆 军 事 我们相信,以过去一年来颇有成效的司法改革实践和“两高”的努力,后天人代会闭幕前的投票表决,近三千名人大代表们会给今年的司法答卷一个公允的成绩。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司法改革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一小步,法治中国的未来依然“道阻且长”。 鲍志恒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掌舵后的首份“两高”报告如期完成了,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改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一年来,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首次更名、升格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力推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审查起诉了薄熙来、刘志军等一批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 如果把人代会上的“两高”报告,视作是最高法和高检院交给人民的答卷,那么,张氏叔侄、李怀亮、萧山五青年、吴昌龙、于英生等一批冤假错案的集中平反,薄熙来等大案要案的庭审信息公开,“疑罪从无”等司法理念的逐步落实乃至地方司法审判体制的改革和探索,无疑会为这份答卷增加不少的亮色。 我们相信,以过去一年来颇有成效的司法改革实践和“两高”的努力,后天人代会闭幕前的投票表决,近三千名人大代表会给今年的司法答卷一个公允的成绩。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司法改革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一小步,法治中国的未来依然“道阻且长”。 其一,司法公开还存在选择性公开、假公开、变相不公开等诸多问题。一些地方为完成司法信息公开指标,将一些已经执行终结的案件反复公开,而对一些长期审而未决或审判执行后发现有重大疑点的案件实施全面的信息封锁(如聂树斌案),部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法院屡屡以各种借口限制当事人亲属、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旁听,一些本应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事前安排大批公务人员占座,以达到变相不公开庭审的目的。 其二,司法实践中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挂”问题依旧突出。尽管“疑罪从无”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但一些法院对以往“疑罪从有”仍在申诉之中的案件长期置之不理,一些已经发现具有明显反证的疑案,长期被搁置不审。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自2005年疑似“真凶”赵志红落网后至今挂而不审,赵志红本人所涉案件也一挂9年。 其三,司法机关执法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长期习惯于将法律法规“地方化”、自我解释,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甚至在庭审中首先“闹庭”而得不到应有的监督、惩处。如,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在审理一桩涉案金额仅4万余元的职务侵占案中,两次以“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案,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在审理一桩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身为该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出庭检察员竟然当庭向审判席摔出案卷,要求在法定庭审程序未完成之前结束庭审。 其四,人民司法改革的需求与法官、检察官的职业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之间仍存在较大鸿沟,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中所言,“一些法院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群众反映强烈。” 如上所述,翻开过去历年人代会的投票记录,在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预算报告、最高法工作报告和高检院工作报告中,最高法工作报告已连续多年获得的反对票最多,高检院次之,直接反映出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长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凸显了国家法治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之间仍有差距。 司法改革如逆水行舟, “没有回头路”,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乃至对法治中国的信心,仍需司法机关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持续推进司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