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恩施国际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国际厅 主持人: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伦恩 新闻发言人: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万雪峰 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峋 参加媒体: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恩施晚报、州人民广播电台、恩施发布、云上恩施、恩施新闻网、恩施周刊 陈伦恩: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由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2016年是“依法治州”战略开局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之年。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依法治州”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正是按照州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依法治州”战略要求而举行的。 应邀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恩施晚报、州人民广播电台、恩施发布、云上恩施、恩施新闻网、恩施周刊。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州直部门负责同志有: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万雪峰同志,州司法局副局长张峋同志。 在此,对各位领导和新闻单位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州司法局局长万雪峰同志介绍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推进情况;二是与会领导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州司法局局长万雪峰同志介绍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推进情况。 万雪峰: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2016年是“依法治州”战略开局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之年。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依法治州”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全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全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取得新业绩 2013年,我州在全省率先启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由此拉开了依法治州的大幕。三年来,我州结合州情民意,整体谋划布局,在氛围营造、平台搭建、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制度健全、督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主要内容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长效机制。 (一)回应群众诉求,开展先行试点。2013年,恩施市龙凤镇借助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机遇,率先在全州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主要依托农村网格服务中心,由律师、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法律诊所”,律师定期进村“出诊”,“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点对点”开展法治宣传,“实打实”解决矛盾纠纷,将法治要素植入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之中,将法治观念和制度转换成人们自觉行为。这些措施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顾问律师也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尊重。 (二)顺应发展需求,建立长效机制。州委、州政府顺应发展需求,认真落实省委鸿忠书记的指示精神,总结试点经验,发挥试点效应,探索建立了“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构建工作格局。主要是在乡镇(办)建立“四个一”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即乡镇(办)政府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居)委会有一个律师诊所、农村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二是创新服务模式。结合顾问团律师工作职责,创新服务载体,通过由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政府“点菜”、律师“下厨”,为政府分忧。通过律师定期到“法律诊所”,开展法治宣讲、解答群众诉求,实现群众“动嘴”、律师“跑腿”,为群众解难。通过律师介入,约束政府行政手段,规范群众的维权手段,实现政府“办事”、律师“纠偏”,为政府避险。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在基本保障上,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由公共财政全额预算法律顾问经费。在运转平台上,实行法务、政务等“六务”进网格服务中心。在队伍保障上,开展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举办法律顾问培训班。在拓展法律服务资源上,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村居的人才引进形式,开启省内知名律所与州内律所结对帮扶机制。在制度建设上,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和《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 (三)契合法治要求,彰显初步成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了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了城乡法治化建设,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现了旺盛的生命力。一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通过律师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将法律触角延伸到底,法律服务覆盖到边,破解了法治建设停摆在“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三年来,全州法律顾问共开展专项法治宣传2800余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近28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5.4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0余件、法律援助事项3.28万余件。二是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通过整合法务进网格,协助村居完善村(居)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全州已有2460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8.64%,促进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三是提升了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水平。通过法律顾问对聘用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了州、县(市)、乡(镇、办)各级政府和部门管理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实现了维稳与维权关系的动态平衡。律师顾问团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将很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消除了部分影响社会稳定的“骨头案”,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2013年以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基层治理实践”等工作经验先后得到中央政法委“济南会议”、“武汉会议”的高度肯定;州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记全国集体一等功,律师袁作禧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律师谭平当选为第九届全国律师大会代表,全国律师行业、全国律师大会上开始有了恩施律师的身影和声音,这在我州历史上尚属首次。借力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开展恩施州基层治理创新研究,形成研究报告22份,出版理论专著《恩施领跑:以法治推进地方善治》。尤其是在华师中农院北京举办的“寓法于治,法治落地”——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经验新闻发布会和改革成果理论研讨会,60余家主流媒体全程参与、200余家主流媒体跟踪报道,“恩施经验”正在向全省、全国推广。这些成就,得益于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 二、全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启新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