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川公交放火案疑犯获死刑 7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永平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马永平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永平因与他人水暖工程款纠纷,意图在公交车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纵火泄愤,制造影响。2016年1月5日6时30分许,马永平手提装在不透明塑料袋中的两桶汽油,从宁夏贺兰县马家寨公交车站登上开往银川火车站的宁A22870号301路公交车,当车辆行驶至贺兰县金盛国际家居东侧路段时,马永平用打火机点燃汽油,车内瞬间燃起大火,致17人当场死亡,33人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完全烧毁。后1名乘客因特重度烧伤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放火后,马永平从公交车驾驶座左侧的车窗跳出逃走,当日下午16时20分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永平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其归案后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亦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依照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马永平当庭表示上诉。中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