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讯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的必由之路。我们从事的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的实际问题。”3月14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这标志着全市法院系统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全面启动。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两年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改革推动为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思想认识、组织保障、责任制衔接等各项准备工作,为改革试点的全面启动夯实了基础。这次动员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聊城中院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高院、省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对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对此,全市两级法院将把握政策、明确重点,开拓思路、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各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说:“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后,各级法院的工作任务会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希望全院干警在‘打硬仗’、‘啃硬骨头’的改革攻坚阶段,吃透有关政策,确保把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在改革的阵痛期,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只有明确责任、敢于担当,时刻严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强化纪律意识,才能确保司改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采访中,聊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郝润霞在阐明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同时,希望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要坚定信心、秉持公心、团结一心,把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当作神圣的职责和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才能为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