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啦!申请人员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于7月20日至22日进行现场审核。 根据公告,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并于7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携带相关材料到申领地司法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具体事项请查看申请地公告。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详情可关注临沂市司法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