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道,他们首先因为自己“与爱立信在专利储备上的量级与等级不相上下”,所以忙着向苹果收取“数亿美元”的专利授权费用。 然后,他们再因为“作为主要的移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其有权从使用其技术但未获得专利许可的公司获得合理赔偿。希望三星尊重华为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成果,停止未获得许可情况下的专利侵权行为”,而向三星发起专利讼诉。 我国的科技品牌,原来已经十分牛,秒杀iPhone、拳打爱立信、脚踢三星电子。 中国的专利究有多牛X? 首先,我们并不是质疑华为的技术水平:华为与大疆应该是目前少数单纯在技术上能真正与国外对手分庭伉礼的国产品牌,但关于专利讼诉这回事,其复杂程度远超技术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公司的专利储备其实算不上是很深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去年曾表示,中国具有足够数量的专利储备,但这些专利没有具有可预测的威慑力,简单来说,中国科技公司的专利水平,重量多于重质。 知识产权研究室李顺德也曾在去年表示: “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比较突出……我国最近20年的科研经费累计投入量,不及美国最近两年的累计量,也少于日本最近4年的总投入。在这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是十分明显的,有待进一步的努力。” 无疑,中国公司的专利数量愈来愈可观,但是在专利价值上,否足以累积至到让苹果要倒付“数亿美元”的程度?关注国内知识产权的新媒体IPRdaily,就指这个“数亿美元”的估算方式,十分离奇而不靠谱,并质疑整件事情是否是炒作: “据说有媒体去向华为求证此次报道的真实性,华为在回复时称,双方签有保密协议,不便透露。不过,不管华为是否收到来自苹果的真金白银的许可费,仅凭这次铺天盖地的宣传效果,各家媒体对华为的大肆赞扬,人民日报的一句‘老老实实干事流汗才是正道’,华为都已是不折不扣的大赢家。” 华为与三星的官司细节 如果说苹果和华为在专利上的细节,都因为保密协议而不能公开的话,那再看看已经公开撕X的华为与三星。 2015年华为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无线通信标准的研发有大幅度的投入,专利也较去年增加了456项,而且华为在结合海外总体数据后完成了近1.08亿部的出货量,业内已经出现了未来华为将挤下小米国内霸主的论调。 在全球而言,三星首名、苹果老二、华为第三,所以这将或许是华为对标三星的开始。 从出货量看,华为在三星是在对标,但从专利上呢?要知道三星可是专利大户啊(下图)。 根据Law.com的资料显示,华为控告三星的专利,主要为4G LTE的技术,而内文引述Santa Clara大学科技法学院副总监Bria nLove的说法:“这场将可能是中国专利史上最大规模的诉讼之一。” 不过,这场官司的被广受重视,某程度上是据BBC消息指,部分专利渗及FRAND授权的标准必要专利──虽然华为并没有明确表明三星侵犯了那几条专利。 标准必要专利,在业界被视为“大杀器”,那究竟是什么玩意?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SEP),是指该专利将被行业机构定性为行业标准,其它公司如果经营此业务,它就不可避免的需要使用此项专利技术。由于这项技术是进业该行业必不可少的技术,故此标准制定组织往往会要求专利技术拥有者发出“公平、合理及非歧视”(Fair, reasonable, andnon-discriminatory/FRAND)授权条款,在专利费用“合理”的情况下,专利拥有者必须向其它公司授权。 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是一种不能回避的技术,所以在专利授权的谈判桌上,持有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司,往往有更大的话语权:在3G年代,高通在手机坛上呼风唤雨,搞得各国政府都要动用反垄断法来应付,就是因为高通在3G制式技术里掌握了海量的标准必要专利,使各国电信企业闻高通而色变。 两者在LTE专利上差距有多大? 故此,如果华为真的拿了标准必要专利来和三星撕X,这场战争将会是十分精彩。 不过,实情又如何? 由于华为没有公布三星侵犯了他们什么的4GLTE专利,所以我们不好判断,但有一点我们值得注意,就是4G LTE标准必要专利的这个水池有多深。 我们可以从截至去年12月的数据(下图)看到,在专利池里的三个领军巨头分别是LG、三星和高通(基于专利重要性原则 Essentiality Index(EI),而不是基于数量),但华为的份额因为少于2%而被踢进“Others”的角落去。 简单来说,华为在4G LTE上的标准必要专利水平,根本与三星一比的资格也没有。 当然,华为的专利水平不能与三星相提并论,这并不代表三星没有侵权,也不代表华为没资格告三星。 有物报告创办人、前美国专利律师周钦华说,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讼诉,通常就是一种用来逼对方谈判、或是讨价还价的策略,因为给大公司挖一挖、扫一扫,总有东西可以告,就算自已没有,也可以去买。 周钦华表示: “一支手机上,可能牵涉上百万个专利,没有人搞得清楚到底有触到还是没有触到特定的专利,也没有人会去花时间一个个看。专利不是一个大家都看得懂、看得清楚的东西,很可能在某一各角落,有人获得一个专利,可能是涵盖你的产品,但你根本不知道,所以通常都是要别人跟你提说‘你侵犯了我的专利喔’,你才会第一次知道这个专利。” 然而,也许我可能不觉得我有侵犯你的专利,也可能觉得你专利无效,或是你那一大包里面有太多不值钱的专利,不然就是太贵。事实上,专利这东西没有什么公定合理价的,同样是FRAND,双方说明的价格也可以相差10倍。 换句话,三星无论有否侵权亦并不重要,只要华为想告,就自然能找到些东西能告,关键只是华为能否在讼诉案中能否取得利益。 华为专利讼诉,剑指何方? 问题是,三星根本无意与华为达成授权协议,而且他们也在收集证据,看华为在哪些方面涉嫌侵犯三星的无线专利,并在7月进行反讼诉。 也许,华为会在中国的主场上取得优势,但在美国的客场上不见得十分有利。胜负的要素在于“标准必要专利”须以FRAND条款授权,只要专利费“合理”就不可拒绝授权;而其专利费的“合理”程度,将取决于专利的重要性、以及该专利授于其它公司的价钱。故此,双方的角力的重点在于自己专利的含金量,而三星在4GLTE上的一堆标准必要专利,基本上就能秒杀“秒杀iPhone”的华为。 简言之,华为不见得能在官司上取得什么甜头──那华为为什么要告三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