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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学法律界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3
摘要:企业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主题。法治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背后的支撑力量,法治化的程度决定经济新常态的品质,事关企业的成败得失。中国

  央广网328日消息(记者李强 杨振 孙莹)企业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主题。法治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背后的支撑力量,法治化的程度决定经济新常态的品质,事关企业的成败得失。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今天举行的中国法治论坛上提出,法学法律界要做企业创新发展的坚定推动者和正确引领者。

  加强理论研究,准确把握企业与职工和社会、企业与政府和市场的法律关系

  王乐泉分析,企业创新发展的必要前提是,在遵循经济规律和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与职工、社会的关系,与政府、市场的关系。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是从理论上研究透彻、阐释清楚这两组关系。

  王乐泉提出,法律法学界要努力探讨公正、合理、科学处理企业、职工、社会三者关系的法治保障。民生改善是生产的目的,而经济发展、企业兴旺是民生改善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企业兴旺的影响因素很多,不论政府和民众对此都应该有客观清醒的认识,不可不顾现实,盲目强调某一方利益而顾此弃彼。

  王乐泉提出,法律法学界要客观真实地探讨企业对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发挥的希望和要求,以反观政府改革改制、市场规则制定的对与错、是与非。当前,不少地方都存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天津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筹集60亿元资金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基金,赢得了信贷规模攀升、不良风险可控的显著成效,成为去年沿海所有省市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城市。这个现象深刻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挖掘和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固然重要,更好地用好政府这只手同样重要,说明越是在困难时期,越是难办的事,政府越要站到一线去解决,而不是袖手旁观、无所作为,更不是放弃和逃避。

  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形成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是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王乐泉认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主动走出书斋,走进工厂企业,做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与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交朋友,全面了解他们最关心、最忧虑、最困难的问题,准确把握企业家的法律期待和各类员工的法律诉求,客观分析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精准找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中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短板。运用法治思维,全面梳理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和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形成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都很强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和高质量咨询建议,推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备、执法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企业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最高人民检察院312日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就是这方面的范例。

  法学会要主动作为,为解决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问题做出贡献

  王乐泉强调,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服务法治建设实践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为企业创新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法学会及专门研究会责无旁贷。今后,要在各类企业中广泛发展会员,发现和培养一批立足企业、了解企业、关心企业、与企业发展共命运的法律人才,解决企业法律人才不足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企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产权和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税费负担、劳资关系、融资体制机制、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难点法律问题,设计研究课题,动员全国法学法律界的骨干力量,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推荐与协调精通法律、了解经济、熟悉国情世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参与国际商事规则的制定和国际经济纠纷的化解,为我国企业和企业家代言,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和发展的权益。

  王乐泉一一点名,提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科学技术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等直属研究会要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围绕企业创新发展中普遍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的激励和保障、商事主体制度创新、宏观经济调控、税收法制改革、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海外投资利益保护等问题,深入研究,并提高研究成果的可转化性和实效性。各地方法学会要充分发挥了解当地、熟悉当地的优势,认真研究本地区企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区域性法律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送法进企业,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

  当前,还有不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对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缺乏系统了解,对国外相关法律更是知之甚少,不能准确把握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税费缴纳、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界限,因而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

  王乐泉提出,法律专家、学者要主动送法进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整体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要深入企业,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法律漏洞,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帮助企业完善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使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则和法律精神,与法律法规有效对接。要根据不同业态、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培养培训专职法务人员,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和防范机制,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创新、合法发展。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