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     会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上下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地推进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深入推进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提出,以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工作,针对的都是长期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全局性影响,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我省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省份,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全面结合辽宁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全国第一二批省份的先进做法,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