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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首次发布司法改革白皮书深圳新闻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3
摘要:28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正式对外发布《深圳法院的司法改革(1982—2015)》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作为全国首个由法院发布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份2.2万字的白皮书向社会公众展现了深圳法院三十余年的司法改革历程和成果。

  28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正式对外发布《深圳法院的司法改革(1982—2015)》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作为全国首个由法院发布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份2.2万字的白皮书向社会公众展现了深圳法院三十余年的司法改革历程和成果。

  白皮书主要围绕深圳法院三个阶段司法改革展开阐述,对三个阶段主要改革进行了系统呈现。第一阶段为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末,以审判专业化和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第二阶段为2000-2009年,以办案规范化和工作机制创新为重点;第三阶段为2010年以来以体制突破为重点的司法改革,包括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等11项内容。

  深圳法院《2012-2014年改革创新规划》和《2015-2016年重点改革规划》先后出台,人财物统管下的新型法院管理体制和跨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制度初步建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全国率先破冰并落地实施,审判权力、执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一体推进,有力推动了中央部署的四项重点改革试点任务在深圳法院落地生根。此外,立案登记制得以全面推行,调解机制、专业化审理机制、诉讼服务、司法公开等综合配套改革也得以进一步深化。

  “我们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对深圳中院建院以来的司法改革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深圳中院副院长郭毅敏说,作为司法改革试验田,深圳法院肩负先行先试、攻坚探路的重任。发布白皮书的目的是希望提炼改革创新理念,交流改革经验体会,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深圳司法改革历程回顾

  第一阶段

  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末

  以审判专业化和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的司法改革,包括审判机构专业化改革等5项内容。

  这一阶段,设立全国第一个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涉外经济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和劳动争议审判庭,引领全国法院的“立、审、执”分立改革。

  第二阶段

  2000年—2009年

  以办案规范化和工作机制创新为重点的司法改革,包括探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改革等6项内容。

  这一阶段重点改革包括标准化办案裁判指引体系初步建立,执行分权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民事执行工作地方立法出台,法院综合量化考核机制率先建立等。

  第三阶段

  2010年以来以体制突破为重点的司法改革。包括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等11项内容。这一阶段改革亮点纷呈。

  数读深圳法院审判执行质效

  深圳法院成立之初仅受理百余件案件

  到2014年已达到225400件

  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6387件同比上升27.1%新收案件量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办结224488件约占全省法院的五分之一同比多结16788件 上升8.1%

  法官人均结案数量

  由2013年的158件 2014年的194件 上升到2015年的217件约为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2倍超过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3倍

  数据文本:胡明(记者/胡明)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