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杰)记者近日获悉,黔南州将以法规的形式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据黔南州林业局最新统计,全州古树名木共计56科121属213种6409株,其中一级古树289株(500年以上)、二级古树986株(300至499年)、三级古树5134株(100年以上),直径1米以上的大树有2160株,名木古树资源保存量居全省之首。6月24日,黔南州召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该条例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则指珍稀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特色纪念意义的树木。而60年以上的茶树这次也被列为黔南州古树保护范围。《条例》规定,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投入,经公布的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每株每年不低于1000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用于古树名木的管护和养护。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