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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讨债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职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1
摘要:职业讨债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职业

本报记者 黄枫 谢宜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近年来,一些人借钱不还,甚至是赖账不还,让不少市民有苦难言。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一种游离于法律边缘的群体——“职业讨债人”。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人行事隐秘,或以小团体存在,或以调查公司为名,通过收取高昂费用,采用非官方手段,为债权人讨债。他们或对债务人进行跟踪骚扰,或泼油漆、送花圈恐吓,甚至不惜使用非法拘禁、打砸等暴力手段达成目的。最终,不少“职业讨债人”及债权人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专家提醒,市民借款时应注意是否受法律保护,这样一旦遇到问题,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讨债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职业

一些人采取不正当的途径寻求解决债务问题,这是不可取的。图为2010年5月,泉州市区临漳路一居民楼墙壁上出现一行触目惊心的红色大字。 (资料图片)

【案例篇】

团伙暴力讨债 被指控犯6宗罪

近日,市民庄强(化名)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表示,日前他借钱给一名不太熟的朋友,结果到期后怎么也要不回来。近日,他在一次聚会中聊起这段遭遇,有人建议他找“职业讨债人”。因是第一次听说,他细细打听后,发现这类人行事隐秘,因此不敢沾惹。

记者查阅往日媒体报道发现,近年来,“职业讨债人”、“讨债公司”等字眼偶有见诸报端。

2013年12月11日,以沈某映为首的组织在丰泽法院出庭受审。他们成立“讨债公司”,以泼油漆、打砸等方式暴力讨债,甚至打伤债务人的妻儿。沈某映被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等6宗罪。

检方指控,该组织通过设立“法律咨询事务所”的方式,接受群众委托,以电话骚扰等一系列软暴力方式,实施非法讨债业务,在讨债期间对债务人进行跟踪、打砸,甚至采取恐吓围堵等手段,强行勒索,非法获利。

除了讨债组织,也有一些以个人或者小团体的形式存在。今年1月29日晚,贵州人黄某受人委托,在向永春人姚某讨债时,踢断对方一根肋骨。2月2日,黄某被丰泽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今年5月2日,晋江三名“90后”男子往一处民宅上泼油漆,恰被巡逻民警撞见。经询问得知,三人竟是“职业讨债人”,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