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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法厅: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1
摘要:浙江司法厅: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6年应届本

依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省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四)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杭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杭州市市民中心A座

电话:0571-85256541、85256543

宁波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电话:0574-87323218、87190557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电话:0577-88368816、88376358

嘉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嘉兴市司法局3楼309室(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

电话:0573-82095114、83853776

湖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215室

电话:0572-2399118

绍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胜利西路660号)

电话:0575-85163214、85338255

金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金华市胜利街596号2楼

电话:0579-82339001

衢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衢州市司法局(衢州市荷花三路249号)

电话:0570-3086052

舟山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719室

电话:0580-2283569、2021749

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台州市府大楼西侧)

电话:0576-88603589

丽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地点:丽水市司法局2楼(丽水市城东路99号)

电话:0578-2106036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