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彦彪记者吕瑞东)去年以来,松原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了以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大部制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四位一体”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松原市检察院把改革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早在2014年检察院就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改革精神,做好宣传发动,派员外出考察,开展前期调研,启动改革以来,仅市院就召开了36次党组会专门研究改革,全面加强对改革试点的领导。与此同时,他们不折不扣地落实省院改革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标准,面对人员多、员额少的巨大压力,敢啃“硬骨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设过渡期,一步到位压缩员额比例。他们严格执行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抓调查摸底测算、抓科学谋划设计、抓统一公开选任、抓制度配套建设、抓机制全面运行,保证了改革的整体效果。该院推动员额制改革的做法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在全面铺开全省检察改革试点的培训班及全省司法改革试点推进会上,松原专门介绍了经验,省内外10余家检察院陆续来该院考察。 据了解,按照“稳中求破、破中保稳”的总体要求,松原市两级检察机关改革试点工作分“两个批次、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批次,省院在全省范围内确定17个院先行推进试点工作,松原市院、宁江区院和长岭县院参与其中;第二批次,省院在全省全面启动试点,扶余市院、前郭县院和乾安县院连同全省其他80个院一并推进试点。 检察长张宝才介绍说,松原市检察院第一阶段主要是推行员额制并同时进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第二阶段主要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第三阶段主要是按照省院开展“精装修”的要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新机制有效运行。经过三个阶段的努力,目前,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主要任务已在松原两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 经过认真细致的选拔、考核,全市共选任员额检察官162名。全市员额检察官中,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8%,比改革前增加了5.7%;平均办案经历达15.2年,比改革前增加了2.3年;其中有10年以上办案经历的占82.7%,比改革前增加了1.5%。他们按照中央政法委“具有成熟司法能力”的硬性标准,把能力强、干得好、品质优的检察官选到办案一线。 在办案模式上,松原两级检察机关更加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在责权体系上,一手抓放权到位,根据主任检察官应当承担和能够承担的责任来配置办案权限;一手抓监督到位,全面加强案件管理、评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切实体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他们按照“大部制”改革要求,将各院业务处(科)室整合为4个部,实现扁平化管理;把非业务处(科)室整合为4部。按照省检察院新机制“精装修”的要求,围绕定岗定责、工作流程、明责控权、考核评价等内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共建立51项制度,初步构建了岗位职责体系、工作运行规则体系、司法办案责任体系、业务考评体系、监督制约体系、检务管理保障体系六大制度体系,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经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松原检察院改出了新机制,改出了新面貌,改出了新气象。在改革中,他们推行了党组决策和个人选择的有机结合,使每位检察干警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位置,从而激发了新的工作热情。 改革后的新机制激发了新的运行效能。从办案数量来看,去年全市职务犯罪侦查立案数创下历史新高,反贪、反渎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省第一;从办案效率来看,机构改革优化了检察职权配置,反贪与反渎、查办与预防、批捕和起诉等资源的整合,大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以第一批试点的三个院为例,新机制运行以来,公诉办案周期比上一年度平均缩短了4天;从办案质量来看,反贪、反渎没有出现一起撤案案件,批捕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全市涉检信访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7%。从整体情况来看,在去年的全省检察业务考评中,松原检察院各项工作都位居前列,其中,反贪、反渎、侦监工作全省排名第一,公诉、民行工作排名第二。改革试点、诉讼监督、队伍建设等8项工作经验被全省转发,松原的整体工作得到省检察院、松原市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