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月16日至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开班式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刑事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积极推动刑事司法改革,大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刑事审判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于维护国家政权、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始终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广大刑事审判法官进一步确立和强化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刑事司法改革扎实稳步推进,法治文明有力彰显,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周强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司法环境更加改善,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权保障、公平正义充满期待,但同时,我国仍然处于矛盾的多发期、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期待更趋多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进一步提高对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刑事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接挑战,努力推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创新发展。 周强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公信力。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与时俱进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原则和理念,更好地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裁判上。大力强化庭审中心意识,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司法中立原则、公开审判原则,充分发挥好庭审的功能作用。 周强强调,要严格把住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案件“零差错”。始终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两个证据规定”,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证据审查,重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重证据分析、不主观臆断,重证明标准、不心存侥幸,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审慎办案,同时要敢于担当,不惧压力,坚持依法断案。 周强要求,要积极推动刑事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要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量刑规范化、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等改革举措。积极完善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好、运用好“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对刑事审判的指导作用,及时制定、修改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解读,准确说明案情,深入阐释法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社会对裁判的正确理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刑事审判的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怀敬畏之心用好手中的刑事司法权力。大力推进刑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判决说理、开展调解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刑事审判队伍。坚持热情关怀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加强职业保障,为刑事审判法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开班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作培训班总结讲话,副院长南英、景汉朝、黄尔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胡云腾出席培训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刑事审判法官参加培训。(罗书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