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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辞去广东省梅州市副市长职务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1
摘要:5月26日,广东省梅州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丁文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丁文辞去广东省梅州市副市长职务

丁文辞去广东省梅州市副市长职务。
南方+客户端5月28日消息,5月26日,广东省梅州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丁文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26日当天,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出《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丁文同志分管工作调整由其他领导分管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丁文同志分管(负责)的工作,调整由市政府其他领导分管(负责)。
丁文简历
丁文,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安徽舒城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9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教育学士学位;
1990年7月后,在安徽省安庆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工作(其间:1992年1月后,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小池镇副镇长);
1997年7月后,在珠海市农渔委工作;1998年3月后,在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1998年12月后,任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00年12月后,任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
2003年2月后,任东莞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2003年4月后,任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开发集团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其间:2001.09-2004.07在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7月后,任省委办公厅会务处副处长;2005年5月后,任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后,任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9.07-2009.08在广东省第5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10.03-2011.01在中央党校第1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3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