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市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将优秀的法官检察官遴选配置在办案第一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介绍了正在进行的本市司法改革情况。 市高院:全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5项改革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说,上海法院正全力推进司法改革,将全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等5项改革试点工作,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任务。 上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紧密结合上海法院实际,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改革,健全完善市三中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中院“三院合一”审判体制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崔亚东表示,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将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司法。 市检察院:将优秀的检察官遴选配置在办案第一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说,上海检察机关正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上海是全国检察改革试点的先行先试地区,去年7月起,在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院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改革中,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要求,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按照检察官33%、检察辅助人员52%、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实行科学配置;严格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坚持将优秀的检察官遴选进入检察官员额,并配置在执法办案第一线。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让检察官真正成为办案主体,做到谁办案谁负责;探索全市检察机关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成立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加强跨行政区划案件的办理和监督。为保证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制定了《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官管理等19项配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