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中央部门单位 2015 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6月29日公告) 外交部 2015 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016年6月29日公告)

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属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交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69 726.67万元,外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12 80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6 922.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外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48 389.8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8.94%,审计查出问题对外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外交部已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警告处理,出台6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等方面管理。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将签证费等收入2134.31万元上缴国库。

2.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清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1053.37万元。

3.2015年,外交部本级未按规定将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47.92万元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4.2014年至2015年,外交部本级采用租赁方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辆,2015年支付租金30万元。

5.2015年,外交部驻外机构部分资产采购未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涉及金额2904万元;外交部本级1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001.73万元;外交部本级未经批准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198.72万元。

6.2015年,外交部本级2个项目当年预算1570万元,因未按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致使年底有1254.91万元资金结存在项目承担单位。

7.2015年,外交部本级4个项目未按实际支出金额编列决算,多计决算支出3721.29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所属服务中心供应处通过网站推广等形式向驻外使领馆等单位提供供货商经营服务信息,并向供货商收取宣传管理费,至2015年底取得收入324.24万元,未纳入服务中心账簿核算,其中2015年96.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签证费等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要求及时上缴;对未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和少计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上报;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退回租用车辆;对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要求尽快完善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问题,要求严格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对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服务中心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追回收入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及时上缴各项政府性收入,统筹安排存量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已将签证费等收入上缴国库694.14万元;已退回超编制租用车辆。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

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发展改革委本级和所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气候中心)、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国家节能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发展改革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1 961.73万元,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3 611.1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8 350.6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7 326.2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3.75%,审计查出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发展改革委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67.22万元,清退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出台规范差旅费管理的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将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委托咨询评估费支出841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583.72万元。

(1)2014年,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下属北京国宏宾馆有限公司未经招标,直接委托1家公司实施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涉及金额254.59万元。

(2)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在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先导工程(以下简称先导工程)采购过程中,同中标方签订的10份服务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符,涉及金额329.13万元;有17份合同签订时间晚于规定时间。

(3)2014年,发展改革委本级将已确定中标单位的招标内容违规拆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与中标单位和另外1家公司签订合同。

3.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30万元。

(1)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所属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合同金额256.5万元。

(2)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1家招标代理机构实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涉及合同金额123.5万元。

(3)2015年,发展改革委本级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所属国际合作中心进行采购,涉及合同金额150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