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在今日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表示,本轮司法改革方向正确,在人员和资源配置上,可以考虑一些技术性调整。 龙宗智认为,本轮司改在坚持正确政策方面的同时,注意遵循司法规律,同时抓住了妨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症结,包括实现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体现司法的终极性,增强司法的人民性,都体现司法规律的要求。 “正是我们研究司法和司法改革学者多年来一直呼吁建立的改革内容,改革正在推进,在这方面国家的法治进步使我们感到欣慰、感到鼓舞。”龙宗智表示,关于司法责任制的两个文件,符合审判权、检查权运行规律,也切合司法实际。 龙宗智提出,改革长期形成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利益格局,要进行调整必然遇到一系列的矛盾,也使改革困难较多,步履比较艰难。 龙宗智认为,“整体协调、上下联动”的行政逻辑是一种基本的社会逻辑,进入司法后形成一定程度的司法行政化,不可避免是对司法运行机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的约束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司法权“独立的运行机制、特殊的管理体制与资源供给体制”,容易发生矛盾。 龙宗智建议,一方面司法改革应当注意条件约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司法改革,拉动与司法相关制度改革。 此外,改革后司法责任加重与司法责任资源配置不足的矛盾,以及司法资源调整配置中矛盾较为突出,龙宗智认为也是改革中较为突出的两个矛盾。 “目前司法的地位、司法的资源还比较有限,就司法官而言,其地位、职务保障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