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 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 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 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 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 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注: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地址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上海地区司法考试填报指南 1、考生登录网站后请先浏览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公告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并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对照,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 2、请点击网上填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仔细阅读并同意相关协议后进入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网上报名系统。 3、选择“快捷通道”报名的考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曾报名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的考试,但成绩未通过考生 ·户籍所在地不属于今年司法部公布的放宽地区的考生 ·学历为本科以上(包含本科) 特别提示: ★选择“快捷通道”报名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流程中将减少照相环节,采用去年现场报名时拍的照片从而缩短报名时间。为保证“快捷通道”报名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将不能对去年报名表以下主要信息进行修改变更(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对于以上信息如确有需要变更的,不可选择“快捷通道”报名,必须选择常规流程进行报名,除以上信息外其他考生信息可以允许修改。 ★通过“快捷通道”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时电脑将自动作出判断,不再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失去快捷资格; ★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保留对“快捷通道考生”的证件审核权利。请所有考生在进行现场报名时,带齐相关报名资料和复印件。 4、请正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输入证件号码 → 填写报名相关信息 → 选择现场报名时间 → 提交 → 报名成功。 5、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报名之前如因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可点击信息修改栏目,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在成绩单发放之前,还可通过点击联系方式修改栏目修改考生的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6、现场报名结束以后,可点击考场查询栏目,查询自己所在的考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