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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的公告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2名,下属事业单位职员2名。具体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2名,下属事业单位职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选调为科员职务的要求现任科员,或符合跨系列转任相关规定的执法员;选调为职员的需符合相关规定;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

  (四)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符合公务员、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六)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2016年7月31日);

  (七)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2.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4.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龙岗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止。

  2.报名资料。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附件2);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如暂时无法提供验证证明,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验证证明在资格复审环节再提交);5、本人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在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进行网上审查,审查完毕后我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将相关报名材料纸质版送至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龙岗区政府大院1322室。咨询电话:(0755)8998376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四)面试。面试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含“六四”、“文革”期间、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表现鉴定)。

  2.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

  (六)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按照深圳市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职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调入我局后,需服务至少五年。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负责解释。

  附件: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职位表

  2.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