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二、独立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体表现在:仲裁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互独立,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仲裁庭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不受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干预。 三、合法、公平原则。《仲裁法》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必须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仲裁法》规定了较为完善的回避制度,同时《仲裁法》对仲裁员的职业道德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以确保仲裁案件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地解决。 周口仲裁依法解决各类经济纠纷, 专家断案 ,一裁终局,公平公正 ,简便快捷,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国家法律效力 。 周口仲裁委员会主办 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话:0394—8537976 0394—8537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