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两天。非法本生、自考生、成人教育等生源者尽快登录网站报名,2016年是您最后的机会。 2017年已经确定非法本生不能参加考试,你无缘律师梦、法官梦、检察官梦了。其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由此,2017年非法本生无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一、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1)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 (2)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3)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4、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来源:法律实务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