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及所属单位遴选21名公务员最新招聘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9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及所属单位公开遴选21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为优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

218/31364.html">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所属单位公开遴选21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

为优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职位,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5名、所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4名(参公管理)、所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名(参公管理),共计21名。具体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职位。

2.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只可报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职位。

3.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也可报考。不包括中央和国家垂直管理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在自治区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职位表要求的相应的学历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7.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科级领导职务)。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传真电话:0471-6944556、6945991、6946437)。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7月1日14:30至7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6日24:00前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遴选人数。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7月7日下午15:00至7月9日,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考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6年7月中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公务员局:0471—6946330、6946430

考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1、6601158、6601168、6600198

咨询电话开通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遴选机关(单位)名称 遴选人数 遴选职位

名 称 遴选职位

简 介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 是否增加

职位业务

水平测试 备注 遴选机关(单位)联系电话及传真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 综合岗位1 从事文稿写作等工作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是 联系电话:0471-6944556

6945991

6944922

传 真:

0471-6944556

6945991

6946437 2 综合岗位2 从事法律相关业务等工作 大学本科及以上 法学(非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除外)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是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