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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根本所在——读《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当代中国重大立法司法问题探讨》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9
摘要:司法改革中国30多年来走的路子是对的,先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再解决“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

  9月14日,由财新《中国改革》主办的第二期“中国改革读书会”在北京举行。本期读书会邀请了著名律师陈有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作为发言嘉宾。读书会围绕陈有西新近再版的著作《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当代中国重大立法司法问题探讨》,讨论了中国法治国家建设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改革任务以及律师的作用等问题。财新《中国改革》执行总编辑张剑荆主持了本届读书会。

司法改革的进步

  陈有西:中国司法改革最大的进步主要体现在立法领域。“文革”之后,邓小平等领导人提出了建立法治秩序的任务。

  到目前,中国有10多万名法官、10多万名检察官和23万名律师。一些重要的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总体来看,中国30多年来走的路子是对的,先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再解决“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问题。

  关于立法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刑法》做了八次修正,到目前为止,涉及公司犯罪的罪名已达100多个。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无论国企还是民企,一些地方随便找个罪名就可以把企业家“弄进去”。所以,法网越严密,社会可能越糟糕,越阻碍探索和创新,很多探索和创新会被视作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