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代表热议“两高”报告—— □本报记者 周舜尧 昨日,湖北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两高”报告)。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就司法体制改革议题,提出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建立统一内设机构制度”等建议和意见。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吕忠梅说,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面,“两高”报告中都提到了“政策配套不够、解读不够、分类指导不够”的问题。她建议,今年相关部门要加强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吕忠梅说,去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应对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梳理出可以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叫停一些不适于继续作为改革来推动的事项,为下一阶段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指导。 “要更多地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特别是基层检察官、法官的声音。”吕忠梅说,基层的检察官、法官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吸收他们的意见,带动基层检察官、法官的改革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媒体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支持司法体制改革。 吕忠梅说,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配套政策跟不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来自于司法系统自身,也有的是来源于外部环境。因此,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检察院、法院自身制定配套政策,还需要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理解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为改革提供服务和帮助。 “暂时无法推进的,宁可先放一放。”吕忠梅认为,一些改革措施,不能在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时就强行推行,这样可能导致改革目的无法达成,甚至是“走了弯路”。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辜胜阻也认为,今年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时,要加强配套机制的建设,在“人事、薪酬、组织、财政”等配套政策要跟得上改革的步伐。 建立统一内设机构制度 “去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实年’、‘推动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制定和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她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加大对司法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 李静说,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改革的难度大、力度大,成效也大。”李静介绍,湖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通过对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上,有两个方面的突出作为。 李静说,过去有些地方法院虽然有些人拥有法官的身份,但实际上在从事行政的工作,湖北通过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让所有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解决了“让法官回归本质,做自己应该做的工作”的问题,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队伍;另一方面,通过落实法官责任制,让法官承担法官应当承担的职责。 她介绍,司法体制改革前,一些案件的审判结果需要院长、庭长审核把关,裁判文书也是院长、庭长审签,改革后,除了一些特殊的案件,都是由法官或审判长来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有利于建立权责统一的司法体制。 “通过改革建立的这些体制机制更加符合司法工作的基本规律。”李静说,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建立以法官为主体的审判团队、内部机构设置上的改革、审判和检察业务部门的界定”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调研指导,从顶层设计上确定成熟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准。 “当前,改革已处于爬坡过坎、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列席本次人代会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统筹推进,从顶层设计、制度固化等角度,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瓶颈。 “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犯罪的智能化、网络化趋势更为明显。”王晋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把“科技强检”工作列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电子检务系统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现代化水平。 王晋还建议,希望两高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法进程,及时出台有关的人员管理制度、内设机构工作制度,促进司法改革早日收到更大的成效。 服务企业兼并重组与“走出去”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企业在‘走出去’面临的司法问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童国华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加强对“一带一路”区域的法治问题研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引和帮助。 童国华说,一个企业很难去熟悉和研究“一带一路”涉及区域内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这一问题开展研究,提供相应的规则和条款的指导及查询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帮助。 “我们不仅需要适应规则,还要能够引领和制定规则。”童国华建议,由我国司法机关牵头,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区域内,制定不同行业内的贸易及经济纠纷处理机制,乃至牵头设立国际性的调解、仲裁和纠纷裁决机构。 “五大任务中,去产能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任务,其中清理僵尸企业是重点。”童国华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去产能化、清理僵尸企业上制定具体政策,为落实这一任务提供法律保障。 “去产能是今年乃至‘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经济任务。”李静建议,在“去产能”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企业重组、破产案件的指导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办理重组、破产案件的总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标准和具体的重组步骤,更好统一司法尺度。 “随着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武汉海事法院的审批案件数量、办案压力在不断增大。”李静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武汉海事法院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业务指导方面的支持,以便武汉海事法院更好地为所辖区域提供司法服务,推动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 她介绍,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跨越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七省市,是全国唯一一家设在内河港口城市的海事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可航水域、港口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以及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等。 代表热议慈善法—— 通过第三方平台收支财物 □本报特派记者 周舜尧 郑玮 张齐琪 柯美杰 发自北京 审议、讨论慈善法草案是本次全国两会的重要议题之一。连日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就慈善法草案内容提出了“利用第三方平台收支捐赠的财物”等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