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首页>> 法学频道>>学界动态 曹建明在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上强调深化与法学界交流互动加强队伍建设发布时间:2016-05-16 10:35 星期一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 刘子阳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座谈会上强调,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对于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与法学界交流互动,促进优势互补,实现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四批到最高检挂职法学专家分别是清华大学黎宏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远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刘荣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艺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这5位教授将分别挂任最高检相关部门副厅长职务。座谈会上,第三批挂职法学专家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介绍了在最高检挂职的体会,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分别畅谈了挂职打算。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曹建明代表最高检党组向曾在最高检挂职的各位法学专家表示感谢,向即将挂职的5位专家表示欢迎。他说,最高检实施法学专家挂职制度已10年整。10年来,各位挂职专家充分发挥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精深的专长,积极投身司法实践,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传导给检察人员,有力促进了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检察工作重大决策,承担检察理论、检察改革和检察实务研究,有力促进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帮助检察机关找准影响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概念,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同时,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检迎来第四批5位法学专家,必将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也必将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法学界互动交流和共赢发展。为此,他向各位挂职专家提出6点希望。 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围绕“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学术视野开阔、知识阅历广博的优势,就“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就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主动出谋划策,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法治原则、符合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符合我国实际和人民群众需要。 希望各位挂职专家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司法规律、检察规律、改革路径的理性研究,为增强改革科学性系统性出谋划策。 希望各位挂职专家积极参与检察业务,积极参与法律监督工作研究、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论证等工作,将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业务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帮助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办案机制、统一司法标准,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围绕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带动最高检乃至整个检察机关形成钻研专业问题、研究检察业务的浓厚氛围,让更多检察人员在学习研究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尽快成长为检察实务的行家里手、司法办案的中坚骨干、检察理论研究的专家型人才。 希望各位挂职专家立足我国国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和检察制度研究,进一步阐明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监督运行机制,深刻揭示我国检察制度产生必然性、内在合理性以及发展规律性,共同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与法学界、科研院所的沟通互动、深度融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建立更加广泛、务实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主持座谈会。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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