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就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等答记者问 光明日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梁捷)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介绍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相关情况。今年的报告有何特点,检察机关的司法改革向何处去?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 记者:请问最高检报告有何特点? 王松苗:最高检两会报告有六个特点,一是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有723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不同场合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曹建明检察长工作报告中作了回应。报告还注意从群众关心的角度,选取报告的重点和亮点。比如,人民群众十分关心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反腐败力度等。二是注重回应去年承诺。去年的报告提出了6个方面的措施,今年的报告作了回应。三是注重用数据和案例说话。根据代表委员的要求,今年的报告增加了许多重大典型案例,如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等,报告用了117个数据和29个案例事例。四是注重体现专项工作成果。报告中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展示,共涉及专项工作18项,比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等。五是注意展示制度机制建设成果。报告中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有26个,都是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工作报告时提出需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解决的问题。比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等。六是注重问题导向。报告了自身需要高度重视整改的7个方面问题,这在近年来的报告中是最多的一次。 记者:按照中央要求,最高检制定了《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检察制度司法改革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请问有何进展? 王松苗:2015年年初,最高检对工作规划作了修改,细化为42项改革任务91项改革举措,明确各项改革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经过持续推进,目前总体向好。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专门介绍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公益诉讼等8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去年最高检单独出台改革文件23件,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改革文件8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试点12项。同时,认真抓好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的落实,有些改革举措已经落了地、扎了根、开了花,有的正在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记者:我国的反腐败斗争高潮迭起,您能不能从预防职务犯罪角度介绍一下我国“打虎、拍蝇”的情况,还有境外追逃的情况。 王松苗:曹建明检察长报告中提到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41人,共查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8699人。按照中央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检察机关把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摆在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一批潜逃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自2014年10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追捕或劝返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戴学民等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劝返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的就有70名。 记者: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您能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吗? 王松苗:从2014年初至今,最高检先后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42条意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等。2015年8月,最高检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严惩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侵害民生民利、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职务犯罪,同时要求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办案行为。 记者:近年来,司法机关纠正了一批冤错案件,像去年的呼格案,今年的陈满案,影响很大。大家一方面庆幸这些“迟来的正义”,另一方面也希望正义能够及时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王松苗:任何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不仅会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甚至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在防冤纠错方面,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确保自身办理的案件不出差错,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诉讼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冤错案件发生。去年,最高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监督纠正重大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通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既抗轻也抗重,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让正义不再姗姗来迟。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年来每次重大事故发生后,都有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这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变化吧? 王松苗: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参加有关事故调查,一方面是为了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另一方面就是成立检察专案组,严查事故背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在天津港事故中,除了报告提到的对武岱等25人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外,还批准逮捕了公安机关立案的瑞海公司主要负责人于学伟等22人。在深圳滑坡事故中,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对光明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陈敏锋等13人立案侦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批准逮捕事故相关责任人35人。去年12月,最高检还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一些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和定罪量刑标准,旨在明晰法律规范,警醒人们严守安全生产底线,防止悲剧重演。 记者:我们高兴地看到,全国检察机关已经扬起了司法改革的风帆,请问2016年我们在司法改革上还将有哪些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