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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每一束阳光都是珍贵的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级新闻单位,于2000年2月创办,2011年2月全面改版,2012年2月、2015年2月再次改版,改版后的民主与法制

    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已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公平的制度是可持续发展最为深刻的动力,而司法公平则是重中之重,它既是国民信心的保障,又是一国文明程度的标志。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凡发达国家均有发达的司法系统,而发展中国家要越过中等收入陷阱,必然以优良的司法系统为基石。现代社会利益群体日趋多元,矛盾冲突日益复杂,由此也更加凸显了司法的地位。不难设想,倘若司法失去公平,不满情绪必将越积越深,制度机能亦将陷入紊乱,社会终将蹒跚不前甚至溃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取得了长足进步,除了清查司法贪腐大案、平反冤假错案,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推出了一整套司法改革措施,包括设立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员额制、人民陪审员制、裁判文书上网等等。这表明,以技术性的制度设计推动司法改革,已成为未来的重点改革方向。
    司法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司法权威,这将大大减少社会纠纷解决的成本,是司法制度成功的标志。但所谓“司法权威”,并不仅仅是权力,更是民众对司法发自内心的尊敬与信任。确立司法权威的关键,在于有效的司法监督制度,而司法监督失败的主要原因,则在于法律规则的匮乏和模糊导致巨大的监督成本和监督失效,随之带来司法腐败丛生、法官逆向选择,以及民众的不满甚至报复。
    在法治发达国家,强化司法监督的主要方法是确立清晰的监督标准,包括清晰的法律解释规则和法律推理规则。英美法系通过判例制,大陆法系通过精细立法和严格的法官职业训练,较好解决了司法监督失效的问题。其共同特点是,法律共同体对于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十分容易地发现唯一正确的裁判结果,因而法官很难擅权。相形之下,我国基于历史原因而造成的大量法律规则的匮乏和模糊,使司法监督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突破这一困境的一个重要路径,是司法信息公开,其中,裁判文书上网就是推进司法透明与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有消息称,截至今年2月,全国法院已公开裁判文书1570万份,改版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已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上网,必将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裁判将更加谨慎。
    不过,由于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尚未与判例制相结合,因而围观者十分有限,其价值也未充分实现。从长远看,司法改革应在裁判文书上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判例制,让判例创设规则,提供明晰的监督标准,促进整个法律共同体和社会力量加入到监督行列,司法监督的困境将迎刃而解。事实上,一些有益的探索已经展开,比如去年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推行以先例判决指导审判工作的制度,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创举,或将成为未来中国判例制的萌芽。
    由于特殊的国情,几乎每一个重要案件的审理,都会引发原被告双方背后社会关系群的对抗与博弈,法官如果能够摆脱这类复杂的牵扯,自然有利其作出公正裁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以庭审为中心”或曰“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方向的国情背景。在此方向指引下,一些地方法院已迈开了实验的步伐,例如天津法院尝试的“速判”机制,在开庭前最短的法定时间内抽签组成合议庭,开庭后立刻宣判,其目的在于,在时间维度上隔断对法官的不当干扰,营造司法公正的程序形象,进而赢得司法权威。
    这些司法改革的新举措、新思路,展现了人民法院诚心诚意的改革决心。目前,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正在酝酿修订,我们期待,实践中已见成效的司法改革措施能够写入法律,成为持久的制度。因为,司法改革的每一束阳光都是珍贵的,由此汇聚的,必将是司法改革的大气象。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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