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检察院践行司法改革 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海南日报记者 丁平 2015年8月10日晚,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塘口村一户居民家传出一声枪响。村民王强(化名)因琐事和妻子发生争执。随后,女方打电话给弟弟,弟弟和朋友赶到和王强吵了起来。不料,王强拿出一把经改造的射钉枪,为恐吓妻弟,朝天开了一枪。随后,王强的父亲报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案情属于涉枪案件,考虑各方因素后,决定对这起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办理,这个案子仅用了2天就完成了批捕。”有着近30年办案经历的美兰区检察院检察官倪承山这次有一个明显感受——办案效率有明显提高。“经过司法改革,由检察官独立决定并对案件负责,减少了请示、汇报、逐级审批等中间环节,节省了诉讼资源,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 美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7月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从2015年7月1日至8月11日,美兰区检察院共受理案件150件,办结96件(另办结积存案件112件),其中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6件,办结56件,平均用时6天,同比减少1天;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件,办结40件(其中轻刑快办案件32件),平均用时13天,同比减少12天。 为何办案时间会缩短这么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7月以来,美兰区检察院办案实行新模式,同步完成办案系统审批权限调整,对355份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降低给检察官。所有案件(包括在办和新受理案件)办理权限实行“一刀切”,都按照调整后检察官权限审批执行,正式告别了以往办案“案件承办人—科长—分管副检察长”三级审批的“老路子”。(本报海口3月14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