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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6至18岁者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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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法总则草案:6至18岁者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

中国网6月27日讯(记者 魏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民法典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指定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意义重大。

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原标题:民法总则草案:6至18岁者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