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目前已完成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名单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男)(岗位代码01)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得分 1 饶 方 0107 55 2 李向东 0106 51 3 宗 宗 0109 21 4 何应承 0102 19 5 李 刚 0108 16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女)(岗位代码02)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成绩(分) 1 杨灵芝 0217 74 2 周锦艳 0206 71 3 唐石英 0203 51 4 窦 彤 0225 49 5 陶 玲 0204 25 6 赵书菊 0202 22 7 李冷依 0211 19 8 杨雅楠 0212 19 9 白 静 0220 16 10 刘 娟 0221 缺 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男)(岗位代码01)
排名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 1 李向东 0106 47.7 51 29.28 2 饶 方 0107 44.3 55 28.72 3 何应承 0102 43.3 19 21.12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女)(岗位代码02)
排名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 1 周锦艳 0206 62.9 71 39.36 2 杨灵芝 0217 58 74 38 3 唐石英 0203 58 51 33.4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30日下午17:30前向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纪委第一纪工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189085。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