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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律知识长廊(第一百四十五期)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第a10版:惠民广场 上一篇 下一篇 烟草专卖法律知识长廊(第一百四十五期) ———国家利益至上 消费者利益至上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第a10版:惠民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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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律知识长廊(第一百四十五期)

    ———国家利益至上 消费者利益至上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1、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2、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3、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4、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0535-6253476)。芝罘区烟草专卖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