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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补税684万林志玲不服 通过法律维权失败/图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林志玲还向“司法院大法官”申请“释宪”(解释“宪法”的规定与运用方法),但“大法官”今(24日)决定不受理她的“释宪”声请。

  

林志玲不服补税684万判罚 声请“释宪”失败(图)

    林志玲不服补税684万新台币,声请“释宪”失败。(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6月24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6年前被台湾税务部门要求补税,并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让她相当不服气,觉得判决打击到她的工作士气,决定上诉到底。据报道,她还向台湾“司法院大法官”申请“释宪”,但“大法官”今(24日)决定不受理她的“释宪”声请。

  林志玲因为漏报3年薪资收入,被要求补税与罚款819万余元(新台币,下同),让她相当不服气,提出行政诉讼。结果她抗税失败,虽然135万余元罚款撤销,但还是得补缴684万余元税金。

  林志玲并未放弃,据报道,她为此申请“大法官”“释宪”,主张她的收入是“执行业务所得”,可以扣除45%必要开销后再报税,而非薪资所得,认为“法官”认事用法不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