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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探路先锋、改革智囊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7
摘要:做探路先锋、改革智囊-新闻频道-和讯网

得知《人民检察》创刊60周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十分高兴:“作为法学交流的重要刊物,《人民检察》一直为法学界所重视,就我个人而言,也一直十分关注《人民检察》的发展。我既是《人民检察》的读者,也是它的作者。”

  得知《人民检察》创刊60周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十分高兴:“作为法学交流的重要刊物,《人民检察》一直为法学界所重视,就我个人而言,也一直十分关注《人民检察》的发展。我既是《人民检察》的读者,也是它的作者。”

  陈老说,从他在《人民检察》上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起,迄今在《人民检察》上发表了18篇学术论文。这些文章注意面向现实,适当超前,对推动中国刑事诉讼的改革与进步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与司法适用》和《关于附条件不起诉问题的思考》两篇,在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响。前者被引用523次,后者在国内首次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称谓并被主流舆论所认同。这些文章的刊发,说明《人民检察》不仅关注检察实务,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且在检察制度发展方面,也具有很强的理论探索精神。

  陈老说,《人民检察》注重从实际问题出发研究理论问题,“我是十分赞同的”,应当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研究中国的检察问题,应当立足当下实际,回应时代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对一系列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其中,许多司法改革措施的内容必须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以保证改革于法有据。目前,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议程,刑事诉讼法新的修改也势在必行。“我期望《人民检察》紧紧围绕当前检察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回应,及时引导组织检察实务工作者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进行持续、深入的探讨。”

  陈老语重心长地说:“根据我个人的思考,至少以下一些有关检察制度改革与检察业务的问题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研讨:一是检察领导体制的问题,即检察机关上下级的垂直领导、检察长负责制和检察委员会的关系,以及检察官办案独立度的问题;二是检察机关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支持证人出庭作证;三是检察机关在行使司法权的不同阶段如何善待辩护律师,形成法律共同体的问题;四是严格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检察机关在批捕、审查起诉中如何严把证据合法关以及在提起公诉后如何应对的问题;五是检察机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如何更好地贯彻人权司法保障的问题;六是探索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如何实施和监督的问题;七是冤假错案的申诉、纠错与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问题;八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尤其是监督警察权依法行使的问题,等等。”

  “总之,哪里有问题哪里就需要探讨如何解决,探讨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我们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过程。”陈老希望《人民检察》围绕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检察机关落实司法改革的具体任务,准确反映检察系统的愿望和呼声,汇集司法改革的正能量,为检察制度改革凝聚共识,提供理论依据,发挥智囊作用。

  展望未来,陈老衷心祝愿《人民检察》越办越好,路子越走越宽,为建设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更好地发挥舆论阵地作用,在法学理论引领和检察实务创新方面再续辉煌。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