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法眼观察” ,与十万法官共同关注 法官辞职的消息不时在法律人的圈子里刷屏,关于法官辞职的原因也不乏争论的声音,大致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工作做得不开心了,想换一种方式生活。然而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崔永东教授在《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的书中提出这样的观点:导致一些法官辞职的主要原因还是司法责任制的推行。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体系,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在半空,这使那些平庸之辈、滥竽充数之徒或者贪赃枉法之徒处在高度的惊恐之中,生怕因水平所限办错案子而被追责,或因贪赃枉法而东窗事发被追责,故当机立断选择去职,这也是一种为求“自保”的高明之举吧。上述人员的离开对法院来说或许不一定是坏事。如下图(图片来自苏东彪律师微博): 上述言语如果出自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嘴中尚可理解,出现在一个法学教授的著作中,即便作为华政学生的我也感觉不可思议。在华政读书的时候,导师一再教导我们写论文一定要资料扎实,论证严谨,所有论据能够支持得起论点。为了写好毕业论文,巴人花了两年的时间来搜集资料才得到一篇优秀论文。不知道崔教授的这个结论是否有足够的论据支撑?如果只是信口开河,这与华政严谨的教风显然背道而驰。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些辞职的法官当中,上海的法官比例即便不是最高,也名列前茅,众所周知,上海法院系统中华政人最多,同样辞职的华政人更不在少数,如果这些辞职的都是平庸之辈,那是否可以推论是华政的老师们没有教好呢?总不至于辞职的都是别的院校的,坚守的都是华政毕业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