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根据本院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现状,借鉴企业的管理模式,在青年干警中创新实施“A+”工作模式,突破警力不足的“瓶颈”,使青年干警得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培养,解决当前检察改革人员分类的难题,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一、基层检察院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不足,人少案多难题难以突破。该院目前在编干警79人,在职干警63人,其中工勤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有4人。公诉科6名干警每年办理公诉案件400余起,侦监科4名干警每年办理批捕案件200余起,工作量每年有增无减。如该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每年立案16人以上,人员只有9人,其中3名干警退居二线,属于在编不在岗人员, 1名专职司机不具体办案,全局加上两名副局长才只有5人是办案人员,平均每人一年要办理3人以上。在突破案件后大量的文书要处理,案卷要质量评查,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因编制已基本占尽,其他部门也不轻松,有的甚至只有科长1人。该院平均每年都有2到3位业务骨干退休或退居二线,加剧警力不足难题。 (二)队伍结构不合理,业务骨干断层问题突出。一是青年干警队伍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全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26名,占全院干警的41.26%,近4年新招录青年干警19人,占35岁以下青年干警人数的73.07%。从整个队伍年龄构成来看,最突出表现就是业务骨干青黄不接,30岁至40岁这一业务最成熟年龄段干警占全院干警的比例不到10%,业务骨干面临断层的风险。二是业务骨干培养费时长难度大。青年干警从大学门直接迈入单位门,在专业要求上看,学习法学还好,有一定的法律功底,其他诸如计算机、会计等专业对检察专业知识知之甚少。青年干警还有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需要1到2年时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平时繁忙的日常工作中,一面要学习业务,一面要应付考试,难免精力有限,离成为熟悉掌握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还有一定差距。 (三)业务素能不强、综合素质不高难题凸现。一是局限于科室业务和对全面业务的了解不足。检察工作有诸多业务线条和技能区分,是一项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工作。青年干警熟练本科室业务已有难度,对总体业务的起承转合更是含糊不清。在综合部门的干警通过司法考试调到业务部门也需要重新开始学习业务。二是对工作有一定的畏难情绪。青年干警普遍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缺少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一遇到群众上访或反映问题就不知所措,说话学生腔较重,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加上平时业务忙,遇到复杂问题就产生畏难情绪,越怕越处理不好。三是调研能力及理论研究成果呈下滑趋势。青年干警虽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但对司法实务的调研能力并不高,对写作有畏难情绪,不愿动笔,不愿动脑,对存在的问题不愿分析和总结,对现实中的新鲜素材不敏感,不愿从理论角度思考工作。 二、创新“A+”工作模式破解警力不足、干警业务素能不全面难题 (一)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模式求实效。针对警力不足,干警业务素能需提升,综合素质需培养的现状,该院创新实施“A+”工作模式,即一名干警立足于一个主要岗位(A岗)的同时,根据个人的专长或意愿可临时调配至另外一个或多个岗位工作(+岗)。当“A岗”工作任务较轻,而“+岗”工作任务较重时,可调配到“+岗”工作。一方面缓解业务部门警力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多角度培养干警的工作能力,使从事综合工作具备法律任职资格的干警得到业务锻炼,适应当前深化检察工作改革的要求。如今年3月份,该院反贪局从 “+岗”调配综合口8名干警参与办案,化解办案人员紧缺的难题,侦破固始县国土局局长夏某等4人行、受贿案件。 (二)找准症结,解决警力不足之“瓶颈”。 通过实施“A+”工作模式,更大限度地激发青年干警的潜力与活力,使全院人力资源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最终实现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目的。如法警大队负责人刘学存,从事反贪工作多年,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积极配合反贪局,已主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24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人,大要案率90%以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因为业绩突出,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先后被县、市评为劳动模范,2014年,被评为全市反贪办案“业务尖子”。 (三)着眼改革,全方位锻造复合型人才。基层检察院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该院着眼改革,决定实施“A+”工作模式,目的是弥补检察官员额制下办案力量的不足,强化青年干警业务能力的综合提升。为确保“A+”工作模式取得实际效果,该院配套实施“六个一”工程,即要求45岁以下的干警每年协助办理一起公诉案件、一起侦监案件、参与办理一起自侦案件、写一篇调研文章、一篇动态宣传和信息稿件、每半年参与接访一次。该工程从高点站位的角度,充分调动青年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干事创业的潜力,变“要我干”成“我要干”,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如技术科负责人杨圣军是一名法医,“+岗”在侦查监督科,凭着娴熟的专业技术,平均每年监督纠正公安机关错误鉴定2起左右。“A+”工作模式实施以来,已有34名青年干警踊跃参加,自动加压,把本职工作与“+岗”工作合理调配,制作工作时间表,相互之间你追我赶,全院比学赶超已蔚然成风。目前,已有20余名干警顺利办理自侦、公诉、侦监案件,均受到“+岗”部门负责人的一致好评。有18名干警已完成信息、调研、宣传写作任务。 (四)完善制度,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为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该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A+”工作模式多岗位培养青年干警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了“A+”工作模式适用条件、操作规程、工作要求、年度考核和奖惩办法,同时将“A+”工作模式具体化,研究制定了《 “六个一”工作机制考评计分暂行办法》,规定了考评计分办法、具体考评要求等内容。将“A+”岗模式纳入目标考评机制中,实行双轨制量化分值,既考核“A岗”位,也考核“+岗”位,即,按照“+岗”干警的任务要求,将“六个一”工作任务作为量化考评的标准,其总分数按“A岗”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80%分与“+岗”岗位量化考核的20%分相加,干警若在“+岗”业务突出或有特殊贡献则另外进行嘉奖,或根据其意愿给予转岗。既给干警压力,也给干警动力。 (作者系光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