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经济文化条件。学校始建于1958年的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1959年更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3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石家庄地区教育学院与石家庄市教育学院合并,校名定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石家庄学院。 学校占地1221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建有13个实验中心、258个实验室,其中物理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文学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是河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44亿元。图书馆藏书110万余册,电子图书43.2万种,各类期刊902种,购置23个数据库资源。多功能体育馆、游泳池等体育活动设施齐备,构成了完善的教学和生活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170人。 学校紧密结合河北省,特别是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面向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三群一链”的专业格局,构建了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专业体系。设有15个学院、80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52个),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拥有化学工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人文地理学、中国现当代文学4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拥有生物制药教育、政治法律教育2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拥有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法学、社会工作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其中制药工程、生物工程2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制药工程、小学教育2个专业确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2014年学校成为石家庄京津冀产学研联盟会员单位。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教学与科研能力强、勤奋敬业、锐意创新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118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834人。有教授109人、副教授28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0人。近年来,有百余名教师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学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拔尖人才、“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等多项荣誉。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致力于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大力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建有26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石家庄学院以岭药业实践教育基地”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依托国家动漫产业发展(石家庄)基地、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等育人平台,实现了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接轨,毕业生以基础扎实、富有务实精神和创新能力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8万余名毕业生,在社会各个行业表现突出,成绩斐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省内同类院校名列前茅。学生在硕士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专接本考试中成绩优异,有近四分之一的本科毕业生考取了研究生,很多学生考取了国内重点大学。 学校一贯重视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通过大学生学术科技节、文化艺术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载体,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建立近百个学生社团,为学生自主发展、全面提升素质搭建了平台。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英语竞赛和省大学生运动会等,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获奖数量和等级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校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近年来,承担国家、省、市科研课题134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项、省(部)级项目371项、市(厅)级项目865项、横向项目123项;发表论文5251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456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2篇、中文核心期刊1930篇;出版著作(教材)243部,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329项。经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国家动漫产业发展(石家庄)基地人才培养中心、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石家庄学院农村发展研究基地、石家庄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石家庄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等在学校挂牌成立;建立了河北省高校微生物制药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建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石家庄市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柏坡文化研究中心、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研究机构。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开放渠道,与国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日益深化。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备忘录)30余份,选派学生到韩国、意大利、乌克兰、马来西亚等国家高校进行交流培养;启动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项目,选派教师赴澳大利亚、美国、德国高校进行培训。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崇实求新”的校训,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育人理念,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学校连续四届荣获“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石家庄市最具影响力城市品牌”。目前,学校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致力于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在为把学校建设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2016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石家庄学院(学校代码:10102)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录取原则及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