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实行“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贯彻司法责任制,正式挂牌后,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10月12日,广东省法官遴选会正式成立,正在衔接做好首批入额法官选任确认工作,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2014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第一批主审法官宣誓。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为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广东高级法院以主审法官选任为抓手,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制订下发《广东省试点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意见(试行)》,确定深圳、汕头、佛山、茂名为首批试点地区。 目前,广东省高院与四个试点地区,已基本完成主审法官选任。有人成为主审法官,也必然有人会落选。如何做好落选人员的分流工作,成为考验各级法院的一道难题。在各个试点法院,年轻人多就地转化成司法辅助人员,而资历较老的法官,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考虑到他们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多分流到立案、审监、执行局等部门。 因为家庭原因和个人选择,现在王芳在法院从事的是行政工作,从曾经的法官到行政人员的心路历程,她称为“经历了心灵的成长”。“如果以一份很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必然会找到自己的位置,从而享受这份职业。”她说,她对自己现在的工作,一样充满热情。实际上,无论是参与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还是在知识产权法院做筹备,多年来的法律知识累积,对她在任何一个新的岗位上都有帮助。 但一些年轻的法官,面对改革的“阵痛期”,难免有自己的想法。王芳认为,对年轻法官来说,这不仅是一次职业上的成长,也是人生成长的历练,如果真的心存理想,将来还会有入额的机会,应该以一个积极的心态面对。 2015年10月12日,广东省法官遴选会正式成立,正在衔接做好首批入额法官选任确认工作,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你知道吗?那天我们都哭了。”王芳说的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后的全员会议。眼见法院“开张”,所有在筹备期来帮忙的人员,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即将与大家话别。王芳觉得,那一瞬间触动自己内心的,是那么多人聚在一起,那么用心地做好一件事的感觉。或许一如司法改革本身,全广东的法官们一起为这项事业而努力,过程中有艰辛有探索,有决心有奋进,而改革的意义,是要抵达每一个人的内心。 观察 结合基层实践推动制度创新 近年来,广东司法改革有多个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无论是前海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的成立,还是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每一个探索都具有样本意义。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得益于广东宽松的政治环境引领,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整体推进、配套有力。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认为,广东司法改革的难点,主要在于人员分类管理将如何推进。他认为,司法改革的方向是要实现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公平公正,广东司法改革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怎样的实施方案,才能实现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 需要看到,广东城乡发展差异较大,各地法院情况不同。以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四个试点城市为例,深圳为特区法院,先天具有改革优势,佛山为珠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的代表,茂名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案少人少”的代表,汕头为粤东地区“案少人多”的代表,人案分布不均,是改革无法略过的难题。 面临复杂省情,广东的司法改革,既有对陈规大刀阔斧的革新,也有对未来方向性的试探。无疑,建立在广东基层实践与创新探索之上的改革方案细则,才能在这片土地拥有强盛的生命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司法权是国家事权,司法改革需要坚持中央顶层设计,同时,地方应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基层实践,进行制度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基层是创新的土壤,探索是创新的种子,没有地方和基层的探索,给顶层设计提供丰富的营养和素材,顶层设计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本。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进程中,基层探索不仅是改革智慧的重要源泉,也是改革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一环。 司法改革 广东作为全国首批7个试点省市之一,于去年3月承接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2014年11月,广东正式启动试点工作,确定深圳、佛山、汕头、茂名四个地级市为广东司法改革试点市。 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本专题按这五大发展理念,梳理习近平视察三年来,广东所取得的改革成果和努力方向,今天进入创新篇。 改革进程表 201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中央随后决定在广东等7个省市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2013年12月26日 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我国首个不设审判庭、取消案件审批制、事务工作由法官会议决定的法院。 2014年11月28日 广东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内容包括改革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法院、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管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 2014年12月16日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虽按中院组建,但不设行政级别,实行扁平化管理,这是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家知识产权法院。 2015年1月28日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代表最高法院,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2015年1月28日 深圳前海法院正式成立,不设审判业务庭,直接设立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2015年6月 省高院下发《广东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出“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还权于审判者。 2015年10月12日 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这标志着广东司法改革最受关注也最为关键的环节——— 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