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5家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包括婚姻案件及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等 家事纠纷找谁?以后请找家事审判庭。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约100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重庆市的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县人民法院、万州区人民法院、梁平县人民法院被最高法确定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 经重庆市高院同意,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第四中级法院,以及渝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等共计15家法院拟设立家事审判庭,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试点的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重庆的改革试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万州区人民法院6月1日组建了家事审判庭,将原民一庭家事专业化合议庭成员纳入家事法庭,由原民一庭一名副庭长负责,按照“6+4+2”配置模式,配备法官6名和书记员4名、心理辅导员2名。此外,还建立案件审理结果通报及回访制度,与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建立了紧密联系。 引入心理辅导员是改革试点的一种探索。 改革试点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案例 老父和五子女闹纠纷 法官调解给出方案 年近七旬的王钢与妻张氏婚后育有五个子女,在开县某街道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2012年,张氏因病去世,王钢及五个子女因老人赡养、房屋分割的问题产生矛盾,多次协商仍未果。 于是王钢及子女等5人将王钢的女儿王某某告上法庭,期望能定纷止争。 承办法官面对面地向当事人讲解了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规定,询问双方关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在摸清双方心理底线后,承办法官提出多项合法、合情、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 通过细致的疏导、明晰的法理解说,王钢与众儿女达成调解协议:前述房屋归小女儿王语(化名)所有。但王语需补偿父亲王钢2万元,并每月给付父亲赡养费1500元,直至王钢逝世。 通过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房屋的归属问题,更解决了王钢的养老问题,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大家庭的矛盾也因此化解。对此,王家的儿女都表示赞同,王钢本人更是由衷地对法官竖起大拇指。 夫妻分居成破镜 法官寄语促重圆 王某与李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已经成年,幼子尚未成年。李某于2000年外出务工,承担起家里的经济重任。 由于李某长期外出,导致夫妻之间缺乏情感交流,客观上存在两地分居的情形,久而久之,王某对这段婚姻有了怨言。 而在外务工的李某,因为工作勤恳努力,在事业上也有了成就,但随着工作越来越繁忙,也就忽略了对家庭的关心。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夫妻之间的感情日益平淡,王某遂向铜梁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王某告诉承办的谢黎法官,他认为双方感情存在,主要问题是被告对家庭不够关心,二人之间没有伤及感情的原则性问题。希望被告能够理解原告的苦衷,多多关心孩子和老人。 谢黎说,依据他多年的审判经验,该起离婚纠纷只要处理妥当,双方是能够和好的。在向被告核实相关情况后,他向李某寄去一份《法官寄语》,在《寄语》里,谢黎说了很多道理,并规劝双方破镜重圆。 李某在收到法官《寄语》后,主动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说明自己的感激之情,感谢谢法官为自己家庭的完整和夫妻感情做了调解工作,并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关心家庭,最后双方言归于好。 ■法官解读 开县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李剑河:目前开县法院家事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婚姻案件及附属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抚养扶养、赡养纠纷、收养纠纷、亲子关系等)。 开县法院在全院范围内精心选调深谙家事审判、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组建审判庭,通过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等柔性温情司法的方式,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凸显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强化灵活、高效的家事调解,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柔情。家事审判就是要间接促进社会的安定,保护第三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解读 铜梁法院有关负责人:由于家事案件高度的人身属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终身性和可变性,因而它不同于普通的民事争议,法官在平息纷争的同时,更需要集情、理、法于一体,调整人际关系,使当事人回复到常态生活。 在本案中,谢黎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审判方式,以法官寄语的形式进行庭前调解,成功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在保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同时,也提高了家事争议解决的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家事审判法官创新家事审判方式的有益尝试,也是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的生动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