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最高检揭秘毒品犯罪新动向 车内流动吸毒渐流行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6
摘要: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揭秘毒品犯罪新动向车内流动吸毒渐流行。

中国网6月25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揭秘毒品犯罪新动向 车内流动吸毒渐流行。

最高检揭秘毒品犯罪新动向

2015年至2016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批捕毒品犯罪189313人、起诉217503人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毒化社会风气,也极易诱发一系列犯罪活动。厉行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同时也是检察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使命。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成效显著。据统计,2015年至2016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89313人、起诉217503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毒品犯罪有啥新趋势?

快递运毒高发,车内流动吸毒渐流行

2015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成效显著,打击的毒品刑事案件数、犯罪嫌疑人数以及公斤级大案数增幅均超过40%;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38920人,同比上升9.87%……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普遍建立毒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形成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

“虽然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毒品犯罪案件仍呈现出逐年增多的态势,且新型毒品不断出现,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该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新型毒品的生产原料往往具有可代替性,一旦一种原料被管制,犯罪分子还可以购买不被管制的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为打击制毒犯罪增加了难度。

从运输方式看,利用快递、物流发运毒品案件高发。贩毒人员利用物流行业的管理漏洞,虚报物品名称,不写发货人、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将毒品精心夹藏于合法货物之中,从而实现人毒分离、钱货分离,逃避执法司法机关查处。从贩卖形式看,网络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工具。一方面,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学习交流制毒工艺、购买制毒原材料;另一方面,犯罪分子利用QQ、手机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联络,甚至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毒资,同时为逃避打击,还选取不同的代号或者昵称,使用特定的暗号作为买卖用语。据了解,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涉毒犯罪活动,今年6月初,最高检侦监厅专门下发通知,对北京等12个省市的23起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对于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最高检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依法从快批准逮捕。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要依法监督纠正。

“在以往的涉毒案件中,吸毒地点多为住处、出租房等私人场所以及宾馆、酒店、歌厅等公共场所。随着私家车普及,车内流动吸毒有流行趋势。”最高检侦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据了解,私家车的封闭性、机动性、私密性拓展了吸毒的空间,也大大增加了查获吸毒人员的难度。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就在驾车行驶途中容留其两位“朋友”在车内吸毒。讯问中,李某称,吸毒时会选择湖边、公园、停车场等照明较弱的地方,在车窗遮挡下,很难被他人发现。

打击犯罪,检察机关有啥实招?

强化诉讼监督,促进毒品犯罪案件严格公正办理

2015年7月8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罗某、李某运输毒品案中发现,一个绰号叫“阿哥”的男子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将200多克冰毒卖给罗某。在有证据证明“阿哥”就是售毒者的情况下,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阿哥”彭某很快被抓捕归案。日前,彭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彭某贩卖毒品案是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打击毒品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认真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发现对毒品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省乐清市检察机关建立内联职务犯罪侦查、侦监、公诉、未检、监所、控申各部门,外联公安机关等禁毒职能部门以及乡镇、社区为一体的信息互通机制,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与公安机关建立立案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案件快立快结;建立“谁主办谁跟踪”的立案监督跟踪机制,确保立案监督质量。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对量刑明显不当,影响处罚力度的毒品犯罪案件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对涉毒财物处理不全面不及时的违法违纪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督促法院正确适用附加刑,确保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最高检公诉厅负责人介绍说。以四川省检察机关为例,2014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确有错误的毒品犯罪案件裁判提出抗诉104件。如陈某某运输毒品案中,一审法院判决无罪,自贡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省检察院认为认定陈某某运输毒品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支持抗诉,二审法院以运输毒品罪改判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与此同时,四川省乐山、眉山等地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严厉打击毒品洗钱犯罪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管理的规定》,强化对毒品洗钱犯罪的打击和对涉案财物的管理,督促公安机关积极追查毒资毒赃,建议法院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适用财产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遏制毒品犯罪有啥新途径?

延伸检察触角,积极开展禁毒综合治理

“遏制毒品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需要用社会治理的方式来综合治理。”在最高检公诉厅负责人看来,做好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是遏制毒品发展蔓延的根本之策。在2015年中央综治办组织召开的“打击和防范新型毒品犯罪工作座谈会”上,针对互联网涉毒犯罪问题突出,最高检侦监厅负责人建议,通过关键词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微信交易、支付宝交易等网络交易的监测,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对网上、网下毒品交易犯罪线索的收集、梳理,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行为。同时,最高检建议,加大对药品市场秩序的整治,防止精神控制药物及生产原料通过不正当渠道外流。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规范管理,建立定期查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管理,建立快递“谁收寄谁验视”、实名邮寄等制度,督促快递公司对所收邮件加强实质查验,严防毒品通过快递行业进行运输。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今年4月,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发现该月受理的涉毒犯罪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一半左右,且毒品案件的案发主要集中在桂林市中心城区的ktv、酒吧、会所等娱乐场所。对此,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给予回馈,决定对辖区娱乐场所、宾馆及城中村开展一次禁毒专项行动,重点清查宾馆、休闲娱乐场所、私人出租屋等场所,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