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三)名额:司法辅助人员10名、司法警察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四)具有成都市龙泉驿区常住户口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报考司法辅助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21-30周岁(1995年4月7日-1985年4月7日出生); 报考司法警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体能测试达标。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警察、体育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20—24周岁(1996年4月7日-1991年4月7日出生),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5.0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处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3、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提交《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司法辅助人员的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笔试、计算机测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1、笔试: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 2、计算机测试: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