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016年自治区所辖县(市、区)均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 2.报名方式。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未在报名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补报。 自治区设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军队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本人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户籍电子照片。上传为1张照片,照片内容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内容完整且清晰可辨认;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100KB ≤ 文件大小 ≤ 500KB。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证件报名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色底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 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100KB ≤ 文件大小 ≤ 500KB。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