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杨文)昨日,国务院在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同意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同意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据了解,该批复同意福厦泉国家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并将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以便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该批复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据悉,福厦泉国家高新区联合申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历时一年半,是我国批准建设的第15个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区将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部署进行改革试验,充分授权部门和地方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这将有利于提升福建省及福厦泉地区在全国科技创新布局中的地位,促进福建省加快创新发展。 |